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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章夜故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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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宜章夜故事作为一种传统的民俗活动,深受群众喜爱。多年来,它在建设和谐社会、活跃民间文化、弘扬传统美德、提倡协作精神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。2011年5月,宜章夜故事被中国公布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。


基本介绍

    宜章县“城关夜故事”是历史悠久的民间传统群众性文化活动,每逢春节,从初一到十五元宵期间,或单家独户,或多户联合,或以群团、单位组织装演夜故事。“故事”游展时,火把通明,爆竹轰鸣,锣鼓喧天,观看群众人山人海,万人挤街。1995年,省文化厅授予宜章县城关镇为“夜故事艺术之乡”,其后,多次,由县委、县政府“两办”行文组织夜故事大会演,更是火透楚粤,省、市、县各媒体竞相报道。


夜故事的概念及其装演形式

    “夜故事”活动时间,多在每年春节初一至元宵节期间的晚上进行,元宵节当夜形成高潮。其形式是将戏剧人物、民间传说、神话故事等定格于一个抬桌上,运用化妆、服饰、道具、布景和音乐等表现手法,对定格的人物进行装扮、渲染,然后由两人或四人抬起巡游,令人观其形而会其意,联想其故事情节。其中用架、轿抬的,称抬故事;用马、骡、驴驮的,称马故事;故事人物自行走动的,称走故事。其中马故事在旧时很盛,现在已稀有了。

    由于“故事”活动时间在夜间进行,“夜故事”也就由此得名。因夜故事讲究轻、灵、便、趣,故装扮故事的人物多选用孩童饰演。童稚装老成,令人莞尔。

    传承下来的夜故事,主题鲜明,内容健康,保持着原汁原味的民俗、民风。取材于神话故事的有:二十八宿、八仙飘海、嫦娥奔月、三星高照、牛郎织女、七仙姑下凡、劈山救母、龙宫借宝、哪吒闹海、观音坐莲、唐僧取经等;取材于戏剧故事的有:姜太公钓鱼、昭君出塞、桃园结义、孔明借箭、穆桂英挂师、薛仁贵征东、五虎平南、白蛇传、空城计、平贵回窑、打渔杀家、三请梨花等;取材于民间故事的有:渔翁戏蚌精、张古董磨豆腐、毛国尖打铁、撬兀、西巴烂抖碓等,现代故事有:刘胡兰、江姐、董存瑞、阿庆嫂、杨子荣、红灯记、红色娘子军、雷锋、焦裕禄、山村女教师、我们爱科学等。此外,还有时新故事,多是把十二生肖拟人化,随年而变,如鸡年则《金鸡报春》,猪年则《金猪贺岁》等。

    夜故事的制作简单易行。选好题材后,用戏剧手法化妆、着装,然后造型,用抬架抬着“故事”游街走巷。所需物品:一是戏剧行头、服装、抬架(多为四方板桌、马、板车、轿子或临时扎彩棚)等,加上简单场景布景;二是火把。旧时无电用于照明。现发展用直流电瓶作故事灯饰;三是锣鼓钹、唢呐。现在有的用录音机作故事音响效果。

    故事、火把、锣鼓钹,称为夜故事“三大件”。这些器具、制品,除服装要根据故事人物专制外,其他都是取之于家庭之现有,量财而行。“抬故事”的演员因需要劳力抬着走,一般选用聪明、灵活的童男、童女或少年。“走故事”或“马故事”,演员长幼不论。旧时,能自家装演故事的人家,表示其人财两盛,子孙发达。因而装、演故事成为当地一种荣耀。


夜故事的起源及其演变


    宜章夜故事起源于元末明初,盛于前清。据《宜章县志》[1941版]记载,“城关装演故事,清光绪初年最盛。自元旦至上元,每夜动辄有数十台”。流传至今有近700年历史。

    宜章夜故事是一种民俗活动,具有广泛的参与性和经济的便廉性。夜故事多以单户为单位装扮,也有多户联合装扮的形式。大都在日落时装扮,夜幕中表演。故事巡游时,灯火通明,爆竹轰鸣,鼓乐喧天,观者如云,万人空巷。邻乡、邻县、邻省,亲朋好友会聚宜章县城城关,以看夜故事为乐。夜故事在湘南粤北影响深远。

    宜章雄居湘南边陲,人口密集,物产丰富,地形、地貌构造奇特,成为中原与岭南往来、交流的要冲,古称“楚粤孔道”。除了南北官道通衢外,北有到郴州的“骡子街”,南有舴艋从玉溪通广东北江。据旧县志记载:“县处湘粤冲要,南北商货转输关键,清咸年间,水运僦舟,陆运顾夫,县城东门外设有转拨大栈数十家,万商辐楱,冠盖如云。”“粤盐运销湘境,县内多盐埠,以此致富者亦多。”“万商辐楱,冠盖如云。”足可见古时宜章的繁华。

    然而,十三世纪中叶,即元末时期,朱元璋反元建明,中原战乱,南来北往的商队,惶惶不安,忧心忡忡。为祈路途平安,也为避晦驱邪,以求生意兴隆,人财两安。于是,随行带着彭祖、妈祖、如来佛祖、观音、关公、财神等神、佛、天罡、星宿塑像。每到驿站便安好神像,摆上供品,点香秉烛、烧纸钱虔诚供奉、祈祷。临行,又把神像收藏好。而有的,把神像驮在骡马背上,有的请专人用背箱背着,大阔佬则把神像用小轿子抬着。久而久之,这种背、抬、驮神像行走的习俗被精明的宜章人耳濡目染,沉移默化而承袭下来。加上许多外地客商看中了宜章这块风水宝地,在这里落户居住,繁衍子孙。于是日久成俗。每逢春节,人们抬着各式神像游街穿巷,走家串户,送财神、送好运、送好彩头。各家各户秉烛烧香、烧纸钱、放鞭炮迎财神、迎吉祥红运,有钱人还打发利市。清乾隆后,湘中祁剧传入宜章,观者趋之若鹜,风行一时。于是,人们把一些喜闻乐见的戏剧人物,用童男童女装扮起来,抬着游走。原来单一的祭祀文化逐渐演变成喜闻乐见的民俗文化。而东关、南关两街,每年从正月初一到十五,此起彼伏的“斗”故事,更是佳话不绝,妙趣无穷。

    旧时,县城东关街和南关街每年要“斗”故事。这个“斗”不是“斗争”、“打斗”。方言的“斗”是“斗把”、比赛和奏数等多重意思。比什么?比质量、比数量、比幽默、比风趣、比人气、比人才、比才智。两街轮番出演,如:第一天,南关街出《姜太公钓鱼》,意即引诱东关街出场;第二天东关街亮出《打渔杀家》,意即“出就出,哪个怕哪个?你要钓我家鱼,我就放干你的塘,捞完你的鱼,摸完你的螃蟹、螺丝和蚌壳……”。然后,南关街出一台《薛仁贵征“东”》,接着,东关街出的是《五虎平“南”》。如此“斗”演,妙趣环生。到正月十五元宵晚上,两街的故事“斗”(凑合)在一起联合大游展,炮铳连天,热闹非凡。而城中的中夏街,既不从南关街也不从东关街。但是,东、南两街要“斗”赢对方,双方都要请中夏街的人帮忙。中夏街也就乐此不彼。


夜故事的文化特征


    夜故事的衍生、演变、发展、传承,经朝历代,历史悠久,从元末明初算起,约有700年历史。是什么基因能使它跨跃700年长河,承袭至今呢?它与其他万事万物一样,与人们的思想、意识,与时代,与民俗、民风,与生产、生活诸条件和环境,息息相关,不可分割。

    1、夜故事是民族宗教、信仰、思想意识的产物:千百年来,中华民族有个共同信仰,就是神、佛能保平安、能驱邪恶。这种思想意识在人们遭灾受难,时运不济时更加强烈。元末明初,北番南侵,朱元璋抗敌反元,中原烽火四起,民不聊生,人们出自生存本能,于是借神、佛保佑来自安自慰、自想自解、自励自奋。特别是长途商贩,以神、佛随行作护身符,于是为后来的“夜故事”构建了皱形。

    2、夜故事是时代的产物:明、清时期,处于君主统治时代,贫民百姓生产、生活、生老病死,无所依靠,唯一的寄托就是求神保佑;唯一的信念就是神佛能为自己赐福惩恶。这种意愿,成为广大人们特别是唯心论者的共识。也就使这种抬着神像游村走巷,挨家挨户迎春接福行为,被广大人接受,成为一种久传不衰的群众活动。其后,随着时代的变迁,各时期的时代特征、轶闻趣事融入故事,给它注入新鲜血液,推动、促进夜故事向前发展。使其由初时的单一神佛、祭祀内容,演变成带着各时代政治、经济和文化烙印的综合文化艺术。内容不断丰富,形式更加多样,整体效果日臻丰满。

    3、夜故事是民风、民俗的产物:在湘南,自古流传着“玩正月,游二月”和“正月玩,二月游(走亲戚),三月再出牛(生产)”的俗语。玩什么?古代最盛行庙会。自周朝以后,建庙宇成为祭神、祭祖的第一孝行。求神拜佛、许愿还愿也就不约成俗。自清以后,耍龙灯、狮子、社戏等成为百姓年节最好“玩”的课目。受中原文化和南国文化浸染,而不断演变的夜故事,也就顺理成俗,成为城关人们每年初一到十五的重头“玩”乐。如果不是民俗的支撑,夜故事也就难能沿袭至今。

    4、夜故事是生产、生活的产物:劳动创造艺术,艺术演绎劳动,这是人所共知的。原始的夜故事抬神像,是因为人们为保生产、劳动、商贸、生活平安而萌生的意识行为。随着发展,人们把自己生产、劳动、生活中的“故事”装演出来供人欣赏。《张古董磨豆腐》、《西巴烂抖碓》、《毛国尖打铁》等故事,都是人们生产、生活的写照,它们为夜故事新生增添了乐趣,丰富了内容,不断促进夜故事向前发展。

    5、夜故事是文化艺术的再创作:1941年版《宜章县志》记载:“城市装演夜故事,清光绪初年最盛。”据考,清乾隆年间,湘中祁剧传入宜章,为人民喜闻乐见,观者如潮,学唱、学演者成风。许多快炙人口如《打渔杀家》、《薛平贵回窑》、《薛仁贵征东》、《孔明借箭》等,一时成为故事的主要题材,到清光绪初年便成鼎盛。

    6、夜故事是集体智慧的结晶:夜故事是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的有机结合。每年东关街和南关街“斗”故事,是整个夜故事活动最精辟、最经典的精髓。群众智慧就出在这个“斗”字上。为了“斗”赢对方,双方都要绞尽脑汁,集思广益,出主意,献计谋。一是故事题材和内容,怎样压倒对方,这就需要文学创意,搜经掘典,出奇制胜;二是人才(演员)怎样才能比对方的漂亮、装演逼真,这就需要用戏剧手法化妆、着装,巧夺天工;三是怎样在形式上赛过对方,这就需要才智。你用脚走,他用桌抬;你用板车推,他用骡马驮;你乘轿子,他坐“撬兀”……。可谓花样百出,绝招无穷。“斗”故事是夜故事的最大亮点,不仅趣味无穷,也悬念迭起,“明晚他会出什么呢?”正是这无穷的群众智慧的大汇聚,使夜故事不断推陈出新,长兴不败,引人入胜。


夜故事的多层价值


    由于夜故事是从诸多基因中提炼、打磨出来的,所以它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一部份,是宜章县域文化的瑰宝之一,是本土群众文化的龙头文化;它是宜章人民用夜故事形式把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集中展示,以求得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和谐升华的文化艺术形式。是劳动人民把自己的劳动结晶和思想、道德、情操、精神风貌,以及民俗、民风、民情、民意,用夜故事形式传承后代子孙,寓教于乐的特殊方式。因此,夜故事在社会教育、社会文化、文学艺术诸方面有着独特的价值。

    1、社会教育价值:其一,夜故事的装演需要家庭或家族、团体、单位众人合作才能完成,无形中,使人们形成一种团结协作、同劳共乐的凝聚力,这种凝聚力一年年、一代代,通过夜故事制作、装演承传下去。其二,夜故事的内容,大部份都体现了人们真诚团结、勤劳奋发、好学上进、尊长爱幼、友好和睦、爱家爱国、积德行善、造福于民、乐于助人等高尚情操和优良品德,通过“演”和“看”,寓教于乐,群娱众欢,沉移默化地教育了大众,对建设和谐家庭、和谐邻里、和谐社会有着独到的、其他形式不可替代的意义。

    2、社会文化价值:夜故事与其他文化活动的区别,在于“故事”本体。这个“故事”不像电影、电视、小说、戏剧等艺术那样,全篇展示于目,而在于“见其形悟其意”,构筑了广袤的想像空间,让观众再度创作。它虽然雅俗共赏,但随着观众阅历、知识、见闻厚薄,文化修养不同,审美素质差异,同一故事,各人领悟的、联想的、理解的不尽相同,其意境也就不同。也许是一个故事人物,也许是一个故事细节,也许是一个故事段落,也许是这个故事的全部,乃至与这个故事相关链的其他背景。这是吸引观众的重要因素之一。而夜故事与平常的文化娱乐活动的区别也在这里。夜故事必须具备特定的意境就是“故事”性。形形色色的文化活动都有典故,比如耍龙,就有二龙戏珠、龙凤呈祥、龙腾虎跃、龙度天门等故事。但是,你耍的牌门如果没有剪裁、提炼、集中到某个故事意境上,也就难能牵强附会说它就是某故事。不少人不明白这一特点,也就把独具宜章特色的夜故事混同如一般文化活动。因此,夜故事是宜章县域民俗、民间文化、社会文化的奇葩。

    3、文化艺术价值:夜故事装演的全过程,需要选题创意、化妆、着装、戏剧造型或表演,需要美工装饰、道具组合,需要音乐、器乐烘托等。严格地说,故事主题寓意要新颖,装演手法要独特,工艺制作要精巧,人物造型要形神兼具,整体画面要协调、美观。同一题材的故事,道具组合不同、场景装饰不一、人物神情各异,其整体效果悬殊很大。因此,夜故事是集文学、戏剧、舞蹈、美术、音乐、灯光、布景等于一体的综合艺术。夜故事演出与观众零距离接触,面妆的浓淡、装束是否得体、景饰是否恰当、道具是否精巧,整体画面是否和谐美观,观众一览无余。所以,每一个环节都很讲究,几近专业。这些艺术通过言传身教,植根于群众,使夜故事分布地区涌现出大批的群众文化活动队伍,为建设新时期和谐文化、打造先进文化奠定了基础。其艺术价值已超出了其艺术本身。

    综上所述,夜故事是健康、有益、祥和、向上的民俗文化。从它的孕育、衍生到发展,都立足于民俗、民风的土壤,它表达了各个时代的民众,向往美好、安宁,祈盼兴旺、发达的人本心愿。古人如此,今亦如此。这就奠定了夜故事这一文化活动形式顺应民心的基础。它与党的安定团结、和谐社会的主旋律相吻合。如:《天地人和》、《金雀送福》、《金猪赐福》、《岁岁平安》、《财神到》等故事,主题鲜明,寓意深刻,无不洋溢着歌颂党、歌颂祖国、歌颂社会主义的深情厚意。

    夜故事是群娱众欢的群众性龙头文化活动。它简单易作,形式特别。每年一出场就是几十、上百台。夜故事是建设和谐宜章的重要载体,是推介宜章、宣传宜章、展示宜章的重要窗口。为了挖掘、整理、抢救、传承、保护夜故事,1996年、2004年、2007年、2010年,由宜章县委、县政府“两办”行文,举行的夜故事会演,每次参演者数千人,观看者上十万人,可谓演者乐陶陶,观者喜盈盈。一幅国泰民安的巨幅画卷,随着每年夜故事的演出,展示在世人眼前。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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